【TiPLab专利法重要条款研究系列】关于多肽序列支持性的判断
TiPLab 子木
2021-01-08

如果要求保护的多肽在同一物种内具有一定的序列保守性,那么可以通过说明书中针对性的试验设计来获得合理的保护范围。

作为一类具有高级空间结构的生物大分子,多肽的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因此对于序列不同的多肽,一般需要逐一通过试验来确定其是否具有特定的功能。而对于一些多肽,如果它们在同一物种的不同菌株来源之间具有序列保守性,那么有可能通过针对性地寻找这些多肽的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借助有限的试验验证来获得合理的保护范围。

案例分析

第1F255322号复审案与一件名称为“靶向硫酸软骨素聚糖”(申请号为201380008730.X,本文简称“本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有关。本申请要求保护一种具有硫酸软骨素A(CSA)结合能力的VAR2CSA多肽。

驳回决定的权利要求

在原权利要求1中,本申请通过80%序列同一性及功能限定的方式来描述VAR2CSA多肽由“ID1”和“DBL2Xb”的结构域及其变体组成。

由于80%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包括了大量序列不同的多肽,同时由于生物序列的构效关系非常复杂、可预见性低。笔者个人认为在未经试验逐一验证的情况下,原权利要求1一般难以说明书的支持。

复审中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申请人在复审阶段修改了权利要求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缀合物或融合蛋白,所述缀合物或融合蛋白包含VAR2CSA多肽和抗癌治疗药,其中所述VAR2CSA多肽是指与硫酸软骨素蛋白聚糖相互作用的恶性疟原虫(Plasmodium falciparum)表达的特异性红细胞膜蛋白1(PfEMP1)蛋白的细胞外部分,并且所述VAR2CSA多肽的氨基酸序列选自SEQ ID NO:1,3-5,10,11,29,34, 36-38,41,43-45,48,53和54的氨基酸序列。”

在说明书中,申请人对FCR3株的VAR2CSA多肽(序列选自SEQ ID NO:1)和3D7株的VAR2CSA多肽(序列选自SEQ ID NO:54)进行了CSA结合能力检测,而并没有对权利要求中所有的多肽都逐一检测。那么申请人是如何通过说明书公开的内容,对没有进行试验验证的多肽进行支持?

一方面,申请人列举在修改后权利要求1中的多肽并非随机突变获得的序列,而是源自同种恶性疟原虫的具有序列保守性的VAR2CSA多肽,同时优先权日前有文献记载,疟原虫基因编码的与CSA结合的蛋白在不同种类疟原虫之间具有一定的保守性。

另一方面,申请人还设计了结合区域分析试验,来寻找VAR2CSA多肽的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

在实施例中,申请人将VAR2CSA多肽的胞外域分为DBL1X、ID1、DBL2X、和CIDRPAM(包含ID2a和ID2b区域)等结构域;同时,申请人制备了DBLIX-ID2a、ID1-ID2a、DBLIX- DBL2X-ID2a、DBLIX-DBL2X、ID1-DBL2X-ID2a、和ID1-DBL2X的多个片段,进行了CSA结合亲和力的测试。最终确定VAR2CSA多肽的最小CSA结合区域为ID1-DBL2X-ID2a。在实施例中,申请人还通过试验验证了不同来源的寄生虫菌株来源的、包含最小CSA结合区域的VAR2CSA多肽具有相似的CSA结合能力

因此,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选自SEQ ID NO:1,3-5,10,11,29,34, 36-38,41,43-45,48,53和54的VAR2CSA多肽具有相同的物种来源和最小CSA结合区域,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预期,权利要求1所述的VAR2CSA多肽都能够具有类似FCR3株和3D7株的VAR2CSA多肽的CSA结合能力。

结语

采用序列同一性限定的权利要求包含了在任意位点具有随机突变的大量序列,由于这些随机突变后的序列的功能具有难以预期性,采用序列同一性限定的权利要求一般会被认为难以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虽然来源于同一物种的同类多肽也具有天然突变,但是对于一些具有序列保守性的多肽,天然突变在自然选择下一般不影响多肽的功能。因此如果要求保护的多肽在同一物种内具有一定的序列保守性,那么可以通过针对性地寻找这些多肽的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借助有限的试验验证来获得合理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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