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专利案件中关于“补交实验数据”的难点——终
根据补交实验数据克服的问题不同,我们将其分为两类:1)补交实验数据以克服说明书充分公开(“A26.3”)的问题;2)补交实验数据以克服创造性(“A22.3”)的问题。基于前面的案例分析,今天我们就来总结这两种情况下,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后补交实验数据遇到的难点和接受尺度。
“补交实验数据”的难点(五):克服A26.3问题之“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未与用途发明建立合理的关联性”
上篇我们分析了原申请文件满足充分公开要求的条件下,能否将补交实验数据纳入考虑的问题。今天我们来看看原申请文件中记载的内容未与用途发明建立合理的关联性,为克服A26.3问题,申请日后补交实验数据能否被接受的问题。
“补交实验数据”的难点(四):克服A26.3问题之“原说明书已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
化学产品的用途发明在其授权过程中可能会遇到A26.3的问题。今天就让我们通过一个复审案例来看看在具体实践中,化学产品用途发明“充分公开”的要求,以及在授权过程中,为克服A26.3问题补交实验数据可能遇到的挑战。
“补交实验数据”的难点(三):克服A22.3问题之“原说明书记载“断言式结论””
说明书中没有记载关于化合物活性的定性或定量实验数据,也没有记载获得技术效果的测试方法,仅记载了技术效果的“断言式结论”,这种情形下申请日后补交实验数据是否可以接受。今天我们通过一个复审案例来看看这种情形下补交实验数据遇到的挑战。
“补交实验数据”的难点(二):克服A22.3问题之“说明书明确记载数值范围”
当原申请文件中记载了通式化合物活性的数值范围,但没有记载权利要求所保护的具体化合物的具体活性数值,这种情形下补交实验数据在授权过程中能否被接受,今天我们将通过一个复审案例来看看这种情形可能遇到的挑战。
“补交实验数据”的难点(一):克服A22.3问题之“隐含公开”
原申请文件中如果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定性或定量描述的药物效果,但是“隐含公开”了补交实验数据待证明的技术效果。根据最新的审查实践,在这种情况下补交实验数据能否被接受以及接受后能否克服A22.3的问题,今天就让我们通过一个复审案例来看看这种情况下补交实验数据在授权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
医药专利案件中关于“补交实验数据”的难点——序
对于申请日以后补交实验数据能否被接受一直是医药专利案件中的难点。一方面,了解“补交实验数据能否被接受“的判断方法,能够帮助医药企业在早期专利申请中把握对实验数据的记载程度,确保其专利申请在后续获得较为理想且稳定的保护范围;另一方面,在自由实施分析过程中,可以借助该方法判断处于审查阶段的专利申请的可能授权范围,以明确目标产品的潜在侵权风险。
siRNA结构基序的专利保护
上一个专题我们主要探讨了siRNA化学修饰技术(即,主要包括磷酸酯修饰、碱基修饰和核糖修饰)的专利保护,今天我们主要就siRNA结构基序的专利保护进行探讨。
siRNA化学修饰技术的专利保护
上一个专题我们主要探讨了RNAi领域的开创性专利,今天我们主要就siRNA化学修饰技术(即,主要包括磷酸酯修饰、碱基修饰和核糖修饰)的专利保护进行探讨。
抗体发明的专利授权难点(终)
不同类型的抗体权利要求在授权过程中遇到的挑战各不相同。根据限定特征,我们把抗体权利要求分为三种类型:1)纯功能特征限定,2)纯结构特征限定,3)功能+结构特征限定。基于前面的案例分析,今天我们就来总结这三种类型的抗体权利要求在授权或确权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可能的解决方案。